首页 > 苏州律师 > 网恋对象有抑郁症。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?

网恋对象有抑郁症。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?

admin 苏州律师 2024年04月14日
自杀案件的处理是:1、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,查明行为人是否有使自杀者死亡的故意,并且是否有足以导致他人实施自杀的行为,如果有则构成故意杀人罪;2、相约自杀,对其中自杀未逞的,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。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,因而构成犯罪的,是故意犯罪。故意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你好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得结合具体情节确定
友情链接: 杭州离婚财产律师 襄阳律师 寿光市律师 杭州临平区律师 黄南律师 北京律师 杭州房屋律师 律师收费标准 大连律师 铁岭律师 东莞律师 济宁律师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 滁州定远县律师 滁州明光市律师 邳州市律师 合肥包河区律师 北流市律师 清远清城区律师 郓城县律师 平南县律师 睢宁县律师 五华县律师 洛阳律师 湛江律师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合肥律师 南昌律师 台州律师